三、公章备案资料类别
(一)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公章
1.党团组织、人大、政协公章应持单位介绍信;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批文原件及复印件。党团组织、政协公章入网备案,可以不制作编码。
2.国家机关公章应持单位介绍信;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原件及复印件。
3.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公章应持民政部门颁发的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,街道办事处,镇、乡政府介绍信。
4.事业单位公章应持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5.需要中、外文并刊的公章,应当提供中、外文双语《法人资格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或主管部门批文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经本单位或者机构确认的翻译资料。
业主委员会,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,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。 一般情况下,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: 1、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,依照《物权法》、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; 2、对于较大小区,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,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,集中而成业委会;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,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;而楼委会,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。